采集依据
依据国家法律、政府法规、地方文件等规定,依法对受检单位、接受政府指令对特定水体、接受客户委托对需测试水体进行水样采集。样品采集是监测工作开展的前提和基础。污水厂根据生产工艺、生产管理需要及评定污水处理效果,对进出污水厂水质进行采样分析。因此,采样人员应具有高度的法律意识、相应的职业素养和较高的职业道德意识。
采样准备
采样人员应在采样前确定监测目标,落实采样项目任务,制定采样计划,根据采集样品的难易、数量、测试项目备足合适的采样器具、容器、试剂、仪器等。
样品采集的频率
地面水环境是一个开放性系统,其物质交换,能量变化既存在时间和空间的周期性变化、规率也有突变性,确定监测频率应能有最大把握捕捉这种规率和突变性。一般地面水的常规监测,为了掌握水质的季节变化,每月采样一次,某些重要控制断面,如需了解一日内和数日之间的水质变化,也可在一日内按一定时间或三日内按不同等分时间进行采样监测,城市主要受纳污水或废水的河渠每年应在丰枯水期各采样一次,环境专家认为,在采样经费和样品都固定的情况下,适当增加采样频率比增设断面更有意义。